湘潭市文学艺术奖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全市文学艺术最高奖项,每两年举办一次。湘潭市第四届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活动拟设4类6个奖项。为认真做好本届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湘潭市文学艺术成果奖参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申报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符合⑴在国家正式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文艺作品和论文,在国家级以上文化单位组织的各种艺术展览中参展的文艺作品;⑵在省级以上文化单位组织的文艺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和论文;⑶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专著;⑷在省级以上学术组织主办的论文研讨会上宣读或获奖的文艺论文;⑸其它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的文艺作品。
2.湘潭市文学艺术事业荣誉奖参评对象为:在某一文艺领域中有较高造诣,长期从事文艺事业并作出较大贡献者,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上。
3.湘潭市“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活跃在我市文艺事业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应在55岁以下(含55岁)。
4. 湘潭市文艺事业贡献奖是支持文艺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事业家。
5.申报人员必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作品及发表、获奖证明材料。
6.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12年3月10日;
联系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1号市委办公大楼5楼502、507室(邮编:411104)
联系人:聂鑫汉 王敏
联系电话:0731—58583231;58583227
电子邮箱:hlxtzlb@126.com。
湘潭市第四届文学艺术奖
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